跳到主要內容區

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00200A號函辦理。
二、現職合格之國民小學教師及具有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欲報名之教師請於3月31前備妥教師證書(影本)、在職證明書(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資料寄至教育處學管科蕭玉真老師收(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