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愛蘭國民小學「樂活運動站」使用管理辦法
南投縣愛蘭國民小學「樂活運動站」使用管理辦法
ㄧ、依據:依「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樂活運動站實施計畫」,特訂定本校「樂活運動站」使用管理辦法。
二、目的:
(一)提供學生更充足之室內運動空間與運動設施,及減少不良天候對於學生從事身體活動之影響。
(二)發揮學校創意與特色,建構多元及對學生有吸引力之運動設施,發展學生適性體育,促進身體活動量,並培養其終身運動習慣。
(三)吸引身體活動能力較為弱勢學生加入運動行列並進而養成規律運動習慣。
(四)促進本校教職員工從事健康體能活動,提昇器材使用效率。
三、設置地點:本校「樂活運動站」設置在『樂活教室』。
四、內容:
(一)適用教學項目: 兼具運動及娛樂性之趣味機械設施輔助教學、不愛運動、體適能較差或無規律身體活動習慣者從事規律身體活動。
五、開放時段(負責人)及對象
(一)上課時段(由任課老師負責)
1.體育課教學(每學期不得超過6節課)
2.班級樂活教學(每學期不得超過3節課)
3.資源班適性體育教學(每學期不得超過4節課)
(二)午休時段
1.各處室認定具優異表現及獎勵之學生-由各處室業務主任、組長負責。
(例如:各項學藝競賽、學校團隊、學生自治鎮、榮譽制度、模範生)
2.各班特殊優異表現之學生-由訓育組長負責。
(三)放學後時段
1.本校教職員工及其眷屬-由借用人負責。
六、借用流程:
(一)上課時段採預約制,教師請事先在校網教室預約登記欲使用的時間及場地。
(二)非上課時間,對於學校事務獎勵者,請至學務處登記。
(三)該節上課前至訓育組借用該場地鑰匙、器材,使用完畢應立即歸還,以便後續班級使用。
(四)樂活教室只開放給預約申請者,平時不開放使用。
七、注意事項:
(一)使用器材前應先做暖身操,以防止運動傷害發生。
(二)請各位借用樂活運動站教師能於上課期間全程在場督導學童正確使用各項設施並愛惜學校公
物。(所有樂活相關器材,若非正確操作下損壞,請使用者照價賠償。)
(三)使用器材時,請按照正常程序使用。不熟悉的器材應詢問體育組,切勿擅自操作,以免發生
危險。
(四)器材使用完畢後,應將器材歸位並關閉相關電源,且請教師確認所有器材電源關閉及歸位 、鎖門及歸還鑰匙。
(五)為維護場地清潔與使用者之安全,禁止嬉戲及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六)樂活器材借用登記表格如附件一
ㄧ、依據:依「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樂活運動站實施計畫」,特訂定本校「樂活運動站」使用管理辦法。
二、目的:
(一)提供學生更充足之室內運動空間與運動設施,及減少不良天候對於學生從事身體活動之影響。
(二)發揮學校創意與特色,建構多元及對學生有吸引力之運動設施,發展學生適性體育,促進身體活動量,並培養其終身運動習慣。
(三)吸引身體活動能力較為弱勢學生加入運動行列並進而養成規律運動習慣。
(四)促進本校教職員工從事健康體能活動,提昇器材使用效率。
三、設置地點:本校「樂活運動站」設置在『樂活教室』。
四、內容:
(一)適用教學項目: 兼具運動及娛樂性之趣味機械設施輔助教學、不愛運動、體適能較差或無規律身體活動習慣者從事規律身體活動。
五、開放時段(負責人)及對象
(一)上課時段(由任課老師負責)
1.體育課教學(每學期不得超過6節課)
2.班級樂活教學(每學期不得超過3節課)
3.資源班適性體育教學(每學期不得超過4節課)
(二)午休時段
1.各處室認定具優異表現及獎勵之學生-由各處室業務主任、組長負責。
(例如:各項學藝競賽、學校團隊、學生自治鎮、榮譽制度、模範生)
2.各班特殊優異表現之學生-由訓育組長負責。
(三)放學後時段
1.本校教職員工及其眷屬-由借用人負責。
六、借用流程:
(一)上課時段採預約制,教師請事先在校網教室預約登記欲使用的時間及場地。
(二)非上課時間,對於學校事務獎勵者,請至學務處登記。
(三)該節上課前至訓育組借用該場地鑰匙、器材,使用完畢應立即歸還,以便後續班級使用。
(四)樂活教室只開放給預約申請者,平時不開放使用。
七、注意事項:
(一)使用器材前應先做暖身操,以防止運動傷害發生。
(二)請各位借用樂活運動站教師能於上課期間全程在場督導學童正確使用各項設施並愛惜學校公
物。(所有樂活相關器材,若非正確操作下損壞,請使用者照價賠償。)
(三)使用器材時,請按照正常程序使用。不熟悉的器材應詢問體育組,切勿擅自操作,以免發生
危險。
(四)器材使用完畢後,應將器材歸位並關閉相關電源,且請教師確認所有器材電源關閉及歸位 、鎖門及歸還鑰匙。
(五)為維護場地清潔與使用者之安全,禁止嬉戲及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六)樂活器材借用登記表格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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