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50049488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49488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楊琬婷小姐(電話:02-77365937)。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楊琬婷小姐(電話:02-77365937)。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