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南投縣體育獎學(助)金設置辦法」1份,請轉知所屬人員符合規定者依規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說明:
一、凡符合南投縣體育獎學(助)金設置辦法規定者,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送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洪佳靖小姐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本縣體育會協助通知各單項委員會,旨揭辦法及申請表請逕至本縣體育網(http://www.ntsport.org.tw)-最新消息下載參用。
一、凡符合南投縣體育獎學(助)金設置辦法規定者,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寄送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洪佳靖小姐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本縣體育會協助通知各單項委員會,旨揭辦法及申請表請逕至本縣體育網(http://www.ntsport.org.tw)-最新消息下載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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