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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重要防護措施公告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資通安全處108年7月18日院臺護字第1080182934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資安防護應辦事項,對於重要之資通訊設備及系統皆應啟動存取稽核紀錄,並妥善留存,以利事後查核。
三、 針對近期發生機關使用雲端硬碟服務導致受害一事,請各機關(單位)重新檢視使用雲端硬碟服務(如Google雲端硬碟、DropBox、OneDrive等)之必要性,倘確有使用需求,仍請勿於公務電腦上使用雲端硬碟服務同步程式,而改以瀏覽器方式存取,避免惡意程式間接侵入公務網路,並應備妥平時資安告警機制及事件緊急應變作為。
四、 近期發現多起利用社交工程郵件夾帶微軟Office文件並開啟巨集功能下載惡意程式之攻擊手法,請各機關(單位)於公務上經由公文往來或電子郵件,收受附帶巨集功能之Office文件時,應積極向Office文件來源方確認該文件包含巨集是否正確合理,切勿逕行開啟,避免遭有心人士利用進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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