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7條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第24條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6765B號令修正發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