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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於防疫期間出國,請確依規定填報(教職員平日及寒暑假期間(防疫期間)非因公出國報備單),陳核後請交到人事室再至差勤系統請假

依縣府來文:各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
二、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三、 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學校部分亦請比照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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