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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371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0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評估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本土語文及特殊教育),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將依據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10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 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檔案亦可至教育部師資藝教司網站-資料下載:https://parg.co/Lvl),請就班別於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前函復本府,中等學校請將電子檔寄至許子云承辦人信箱(yunyvo@yahoo.com.tw);國小請將電子檔寄至杜彥穎承辦人信箱(t19052@webmail.nantou.gov.tw),逾期不予受理。
請有意願的老師,請於11/17(二)前告知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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