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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76524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
(一) 報名日期:112年2月13日至3月3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 報名資料:報名資料檢核表、聯合安置登記表、學歷證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A4掛號回郵信封等(詳依簡章規範)。
(三) 報名方式: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旭光高中內)。
(四) 公告安置結果:於112年5月12日公告於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https://www.aide.gov.tw)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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