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2年第一梯次「桃 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 案,請轉知所屬人員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2年2月20日桃原教字第
1120002213號函辦理。
二、按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自111年8月1日起增設清
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碩博士班獎助,刪除獎助
項目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三、旨案獎助對象為設籍該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
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
究所學生。
四、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
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該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
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reurl.cc
/WDdRO5)。
五、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
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作業,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2年3
月12日(日)前函文至該局,學生清冊excel檔請電郵傳至
10028970@ma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六、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
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
或計畫重複申請。
七、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該局官
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1120002213號函辦理。
二、按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自111年8月1日起增設清
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碩博士班獎助,刪除獎助
項目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三、旨案獎助對象為設籍該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
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
究所學生。
四、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
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該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
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reurl.cc
/WDdRO5)。
五、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
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作業,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2年3
月12日(日)前函文至該局,學生清冊excel檔請電郵傳至
10028970@ma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六、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
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
或計畫重複申請。
七、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該局官
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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