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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特殊教育學校系統常見輔具介紹及日常生活運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知能研習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8條暨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二、 旨揭研習辦理目的係為加強教師、相關人員對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於學校系統之認識及增進教師、相關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在校日常生活運用輔具之知能。
三、 實施方式:
(一) 辦理日期:112年12月4日(週一)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二) 辦理地點:南投縣旭光高中-會議室(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23號)。
(三) 參加對象與資格:
1、 本縣公私立學校教師、特教相關專業人員。
2、 服務本縣學校系統之治療師。
3、 對此專題有興趣的教師、特教相關專業人員、治療師及家長。
(四) 報名方式:112年11月15日開始至112年11月27日,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線上報名,進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首頁→進入研習報名→進入後於網頁《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開啟查詢點擊→出現下拉式選單選擇【南投縣】→出現研習列表後即可至本研習欄位點選【報名】。
(五) 研習計畫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處下載。
四、 請參加教師或承辦人員務必於研習結束後,轉知校內相關教師研習重要事項。
五、 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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