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各機關因應原住民姓名單列原住民族文字調整資訊系統姓名欄位會議紀錄」

一、 依據本府113年6月4日府民戶字第1130138804號函及內政部113年5月31日台內戶字第1130242313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有關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正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13年5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45281號令公布在案。其中增訂第2條第3項規定,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即不受應使用中文之限制。
三、 姓名條例涉及國人姓名之使用,內政部為因應上開變革預先規劃系統功能調整,業於113年5月17日進行戶政資訊系統版本更新,調整姓名欄位之長度、格式。學校倘有介接本縣戶政資訊系統取得戶籍資料者,請配合調整權管資訊系統姓名欄位之長度、格式,以利取得當事人之完整姓名。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