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南投縣食(實)物銀行援助計畫」1份,請貴機關(單位)踴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依據本縣食(實)物銀行援助計畫(下稱本計畫)辦理。
二、 因近年來物價上漲,原一張面額新臺幣70元餐食兌換券已不敷使用,故本府調整一張面額為新臺幣100元,並將名稱修正為「南投縣好食券」,於113年8月1日起正式啟用,原面額新臺幣70元餐食兌換券仍得持續使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至截止日仍有賸餘餐食兌換券,請貴機關(單位)於114年1月10日前併附函復本府。
三、 南投縣好食券即時提供縣民救急非濟貧,並無福利資格限制,只要設籍本縣民眾遭遇急難、面臨三餐難以為繼,確有需要者皆可提出申請;另基於福利資源不重複,已具領社會福利補助者暫緩救助,若有急難事實不在此限;發放標準請參照本計畫。
四、 貴機關(單位)如有好食券需求,請敘明需求數(本數)函報本府申請。
二、 因近年來物價上漲,原一張面額新臺幣70元餐食兌換券已不敷使用,故本府調整一張面額為新臺幣100元,並將名稱修正為「南投縣好食券」,於113年8月1日起正式啟用,原面額新臺幣70元餐食兌換券仍得持續使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至截止日仍有賸餘餐食兌換券,請貴機關(單位)於114年1月10日前併附函復本府。
三、 南投縣好食券即時提供縣民救急非濟貧,並無福利資格限制,只要設籍本縣民眾遭遇急難、面臨三餐難以為繼,確有需要者皆可提出申請;另基於福利資源不重複,已具領社會福利補助者暫緩救助,若有急難事實不在此限;發放標準請參照本計畫。
四、 貴機關(單位)如有好食券需求,請敘明需求數(本數)函報本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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